按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安政办[2015]50号)文件精神,安阳市统计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协调直属单位的政务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全市统计事业费和国家、省拨款的专项基本建设投资;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二)政策法规和设计管理科。研究全市统计体制改革及统计工作发展规划,起草重要的统计工作文件;组织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组织开展统计依法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改革规划和方案;依法备案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
(三)国民经济核算科和统计监测评价考核科。组织落实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组织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市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开展全市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开展对重要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组织制定有关监测与评价考核方案;组织实施对县(市、区)、乡镇、产业集聚区等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或重要专门事项的评价考核;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基础工作。
(四)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监测预警全市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并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围绕经济生活中的各种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为党政领导提供各种有价值的信息和建议;负责重要文字材料的整理、撰写等文秘工作;负责全局目标管理工作。
(五)农业统计科。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六)工业统计科。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七)能源统计科。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市及各县(市、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市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八)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九)贸易外经统计科。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十)人口和社会统计科(文化产业统计科)。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人口与城镇化调查、劳动力就业调查、工资统计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科技、社会发展、文化产业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十一)人事教育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事项;承担协助县(市、区)管理统计局正、副局长的有关工作;参与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负责全市统计系统表彰工作;制定全市统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培训、从业资格证年检工作。
(十二)服务业统计科。统筹组织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组织服务业统计监测评价体系建设,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服务业统计数据;配合计算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隶属单位:
(一)安阳市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安阳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农调队成立于1989年5月28日,组织实施农村住户、农产量、畜牧业、农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的调查制度,准确、及时、系统地搜集、整理和提供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调查资料。对有关数字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对农村社会经济问题的分析研究和安阳市社情民意调查工作。2002年12月升格为副县级单位。2011年3月更名为安阳市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安阳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副县级)。
(二)普查中心
普查中心于2002年12月成立(正科级),其主要职责是:拟定我市各项普查工作方案;组织各项普查的宣传和各级普查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组织实施各项普查登记、审核和数据处理工作。
(三)数据管理中心
计算中心于2006年8月升格为副县级单位,2010年5月更名为安阳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副县级)。主要职责为: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制定统计信息化基本技术标准和运行规则;负责管理全市统计调查的数据资源;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统计调查数据处理;负责全市统计数据及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负责全市统计信息网络运行的技术支持等。